
一、和解案例基本情况
原告律所:Keith
涉案类型:版权
案件阶段:TRO阶段
二、和解谈判过程
客户在11月中旬惨遭Keith毒手,而且发现自家产品的上架比原告的注册时间还早
就这一点,已经是对原告的一记重锤

原告首次报价是$10000,两轮还价之后,降到$8000

这个报价还是离谱了,我们拿着「上架时间」的点,再和对方谈了3轮
从$7500直降到$3300,谈到客户的和解预期


我发现版权抢注,可以发起无效版权吗?
只要理论上存在事实纠纷的情况,一般都需要联邦法庭诉讼。
除非从版权记录本身来看一定不能登记的,才能通过版权局申诉无效。
尤其是链接因此被投诉下架,且申诉无门,链接价值比较大的情况下,我们可以提起诉讼,并申请TRO反制对方,强制要求平台恢复链接。
*在TRO禁令已经生效的情况下,被告的和解金范围并非完全固定,而是要结合是否构成实质性侵权,及其侵权程度进行综合研判,才能以最合理的方式解决TRO案件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