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一、基本情况
案件号:26-cv-00404
律所:Avek
二、应诉过程
这是一个很经典的应诉案例。
原告发起维权的是一份头灯系统的发明专利

以前原告也针对“发光手套”进行过维权。

原告这次维权的头灯是我们客户的一款主营产品,公司大部分收入都来源于这款头灯。
所以这起案件一旦处理不好,会是一场巨大的损失:
如果我们妥协和解,就要给一笔高昂的和解金和授权费,才能够继续卖这款产品,站在客户的角度看,以后公司的收益就会大幅减少;
如果我们选择贸然应诉,那客户就要面对诉讼结果的不确定性,客户就要面临很大的资金压力。
但是经过我们美国律师团队的仔细比对和分析,发现客户的产品与涉案专利有逆转的空间,于是我们立刻制定策略:
首先,我们出庭反对原告的pi禁令,争取把店铺资金先解冻,恢复客户资金流;
其次,我们针对原告诉讼程序的瑕疵,提交motion to dismiss,把案件给撤掉。
终于在9月份,历经数月,案件取得完满胜利,客户不用支付原告赔偿金

而且就在法官裁定的第二天,客户的链接恢复上架继续销售,不再受案件26-cv-00404的影响!

三、案件复盘
除了这位客户,我们也接到其他客户A的诉求:被月销30k+的头灯TRO了
客户A同样遇到头灯案件的TRO,而且留有1000多的库存
但由于涉案产品不属于客户A店铺的明星产品,而且移库存也需要一大笔费用,所以经过我们的讨论后,客户A更适合和解+授权的方案
最后原告同意以和解金$2500+6%的季度授权费为撤诉条件
虽然这两位客户都是中招同一个案件,但处理的方式完全不同
遇到这种情况,我们会根据客户店铺和涉案产品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估,制定一个让客户损失最少的方案,而不是让客户盲目选择直接走和解或应诉。
*在TRO禁令已经生效的情况下,被告的和解金范围并非完全固定,而是要结合是否构成实质性侵权,及其侵权程度进行综合研判,才能以最合理的方式解决TRO案件


